“一盔一带”曝光台|这些人因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戴头盔被民勤公安交警曝光。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意识,规范我县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巩固和提升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成效,有效杜绝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现象,努力营造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新甘肃】每日甘肃网12月5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 郭秀睿 万及敏)今天,省公安厅召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就全省公安机关组织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有关情况进行发布。
现在电瓶车,电动车可以说是人手一辆是出行最方便的交通工具之一,但是常常会因为未戴头盔被交警拦下,并处罚20元,那么,交警罚款的目的到底是出于安全考虑还是过度处罚?毕竟现在电动车很多最高速度都不会超过30,戴头盔也是个人行为,也不会影响他人安全,那么真的有罚款的必要吗?
9月1日起,《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将正式施行。依照《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悬挂号牌,驾驶人和搭乘人员应当佩戴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安全头盔。
原标题:5月以来查处不戴头盔行为近3万起为进一步推动“综合交通大会战”重点攻坚工作,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结合“减量控大” 等重点工作任务,近日,兰州公安交警持续深入开展“一盔一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升电动车、机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和汽车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的意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甘肃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现通告如下:一、整治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