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未来购买佛山住房或可使用公积金作为首付款。征求意见稿提出,职工或配偶购买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南都记者从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2024年5月13日,佛山九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落地十三条措施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包
广东佛山风光 视觉中国资料图据微信公众号“佛山公积金”9月30日消息,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黄松炜报道:7月8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这份《征求意见稿》,未来购买佛山住房或可使用公积金作为首付款。
新京报讯 7月8日,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该中心起草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9日至7月17日。
佛山市风光 佛山市人民政府官网 资料图据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将缴存余额倍数由原来的12倍调整为16倍。
南都讯 记者魏凯 8月1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明确购房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可按合同约定申请将住房公积金划转至购买房屋所属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
宣布实施13条房地产新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黄松炜报道:5月13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原标题:推动楼市止跌回稳 住房公积金等政策密集优化10月28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沈阳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若干政策举措”新闻发布会(以下简称“发布会”),公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等5项住房公积金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