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经营者隐瞒真实情况出售发生过重大事故的车辆,却以双方约定如有问题“退款退车”为由拒绝三倍赔偿,法院会支持消费者的诉请吗?日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二手车买卖纠纷案件,判令经营着“退一赔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编者按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信心离不开信任,要让消费者放心、畅快消费,就需要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消费环境。这其中,诚信是基础。“言必信,行必果”,自古以来,讲诚信、守信用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社会诚信,人人都是受益者,也是建设者。
来源:【华声在线】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黄欣然 通讯员 姚盼 吴春奕【故事】随着汽车市场的迅速发展,二手车交易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购买二手车后发现问题,主张“退一赔三”,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呢?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2021年9月,刘俊花了6.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通讯员 蒋鹏花22万元买辆二手车,开了3年准备换新车时,才发现是重大事故车!3月20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法院近日审理了该起案件,判决二手车交易公司全额退还购车款,并支付购车者的贷款手续费。
鲁法案例【2024】729(图源网络 侵删)近年来,随着汽车交易的增多,二手车交易市场日益繁荣,在成交量增长的同时,由此引发的诉讼纠纷也逐年上升 。买家购买二手车后发现车辆存在问题,卖家是否一定就构成欺诈?买家是否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卖家给予三倍赔偿?
(图源网络 侵删)近年来,随着汽车交易的增多,二手车交易市场日益繁荣,在成交量增长的同时,由此引发的诉讼纠纷也逐年上升 。买家购买二手车后发现车辆存在问题,卖家是否一定就构成欺诈?买家是否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卖家给予三倍赔偿?
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8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实施条例》是对现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益补充,其中对网络消费者的保护尤为引人关注。
来源:澎湃新闻宁波的王先生以27.6万元购买一辆二手车,随后发现卖家隐瞒该车曾发生过重大事故,诉至法院。澎湃新闻12月14日从宁波江北区法院获悉,日前宁波市中院二审驳回被告上诉,维持该院一审判决:卖家胡某对车款“退一赔三”,合计退赔110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