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上”的法庭里每天都上演着人生百态,而我们的法官面对形形色色的案情和当事人时,酸、甜、苦、辣、咸人生五味都品尝过。现在小编带大家走进法院,揭开它神秘的面纱,看看那些曾经发生在法院的囧人囧事!1有个挪用公款案开庭时,被告人说自己有精神病史,要求做鉴定。
2、同居定义——“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法律后果——这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行为人为过错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3、重婚定义——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且周围的人也认为其为夫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为上述行为。法律后果——
题记:我想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是寂寞的,在寂寞的时候想要有一个人来抚慰自己的内心的寂寞,想要有个人和自己游戏人生,不问结果的爱,爱是神奇的,有的人一生嫌少,有的人一生嫌多我今年28岁,曾经交往过两任男朋友,都没有结果,第二任男朋友爱得最深,最后伤的最深,无法自拔,在最困难的时候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