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成年子女应当履行的义务。倘若再婚家庭中的夫妻离婚,与之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否还需要赡养继父母呢?基本案情张先生与王女士原为再婚夫妻,婚后未生育子女。小静系王女士与其前夫之女。张先生与王女士结婚时,小静刚刚九岁,与二人共同生活。
前两天看到一则新闻,河南一男子为继子一家辛苦奋斗了半辈子,年纪大了生病了却被继子扔出家门。文章下面的评论很精彩。总而言之一句话,多尔衮都搞不定的事情,其他男人就别想了。其实这样的事情很常见,大家身边多少都听过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