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合伙开店,一人退伙时,对方向其出具了借条一份,后其持借条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对方抗辩双方并无借贷关系,法院如何审理?案情简介孙某与郑某系多年好友,2021年二人合伙经营饭店,孙某于2021年4月向郑某转款13万元作为投资款。2021年6月孙某因退伙,郑某向孙某出具9.
导读:我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系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该条规定了公司对外担保的两种情形:一种是对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的关联担保,要求公司必须由股东会决议,另一种是对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主体提供的非关联担保,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近日,莲花县法院受理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林某起诉被告张某及其三位合伙人李某、孙某、吴某,要求支付商铺租金。李某、孙某、吴某三人以已实际退出经营为由,拒绝承担支付责任。案情回顾林某在2020年购买了莲花某小区的商铺。
合伙做生意的时候是朋友,但散伙的时候往往就成了仇人,因合伙引发的纠纷现实中层出不穷。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纠纷,合伙人之间无法就盈亏做出清算,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曹某诉来法院,要求其他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分担其已支付的货款11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