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觉哉名维鋆,字焕南,别号觉斋,1884年生于湖南省宁乡市,1905年考取秀才,曾在湖南省市第一师范附属小学任教,1921年加入新民学会.国共合作期间,1924年加入国民党,先后主编《湖南半月刊》《湖南农民报》宣传革命思想,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到中央苏区后当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秘书长.内务部长,1934年参加长征,到达延安后,先后任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内务部长.秘书长.司法部长.边区高等法院院长.中央党校副校长.边区参议会副参议长,1946年任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
中国近代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早期优秀党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重要领导人,人民政权第一位司法部长、检察长、中国劳动改造教育感化制度的创始人,第一部红色宪法起草人,被誉为人民法制和人民司法的开拓者和奠基人,是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先驱。
董必武,原名董贤琮,是中国共产党创始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之一。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政务院副总理,政务院政法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主席。
这扇在江西乡间随处可见的木门,现保存在人民检察博物馆里,因为其特殊的意义,被称为“人民检察第一门”——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成立,两年后,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随着中央政府迁到沙洲坝的杨氏宗厅。
他们经历了旧社会的黑暗与腐败,目睹过底层民众的挣扎与艰辛,但依然坚守法治信仰、呼唤公平正义。在时代浪潮中,有的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有的为身陷囹圄的共产党员、革命志士和劳工大众提供法律帮助,有的积极推动形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有的为启迪民智、培养法治人才作出卓越贡献,谱写了丰富多彩、立体生动的历史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