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5月1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婚姻法规,刘少奇在酝酿、起草、贯彻、宣传《婚姻法》的各个环节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酝酿阶段,他向中央妇委布置了起草《婚姻法》的工作并阐述了党中央关于制定《婚姻法》的出发点和原则;
被任命为新中国首任司法部部长后,史良立即着手推动新婚姻法的颁行,为新中国的妇女送去一份厚礼。新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民事法律,史良为此所作的努力和尝试,为之后广泛开展各类司法工作提供了诸多历史经验。
娶妻生子是我们每个人必须要走的历程,而《婚姻法》则是这个必要历程的重要法律保障,这个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竟然是我们新中国颁布第一部法律,要比1954年颁布的《宪法》早了整整4年,是什么原因让中央领导人如此重视婚姻制度呢?这一切还要从毛主席的第一段婚姻说起。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国家名义颁布的婚姻条例,《条例》正式确立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实行男女婚姻自由的法规。
讲述人:河北师范大学学生 常曌宇第一部婚姻法诞生:确立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原则在河北省平山县东柏坡村一处民房的墙体上,有八个非常醒目的大红字“婚姻自由 一夫一妻”。对于今天的人来说,这几个字没什么稀奇,但是在70多年前,这却是广大妇女群众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我国第一部《婚姻法》在此大背景下,金华专区开始长达三年多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婚姻法》的运动。《婚姻法》颁布后,金华地委、专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婚姻法》的学习教育和宣传,通过正确处理婚姻问题,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分子,提倡移风易俗、婚事新办,改革婚姻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