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期间,夫妻承诺终身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到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以后,原来的独生子女证改成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虽然名称不同,但两者的用途是一样的,都可以享受相关独生子女的奖励政策。
乡党们,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陕西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即将上涨!这些年你领过吗?没领的赶紧看坏消息:下月起,陕西省独生子女证不再办理!夫妻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予以办理,办证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咨询人:李女士我1997年离异,孩子法院判决归我抚养,至今一直未再婚。前夫离婚后再婚,现育有一女。当我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的待遇时,居委会给我的答复是,男方离婚育有一女,我不能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离婚后,前夫再育与我何干?为什么我无法享受这个待遇?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如下:您好,现行的黑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高新区管委会回复如下:根据《黑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在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地申请,户籍在高新区景程小区的居民可在高新区黎明便民服务分中心办理,咨询电话:4611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