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夏/文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聚焦假释监督主题,发布了5件假释监督指导性案例。这个看似冷门的主题引起了法律界乃至社会面的广泛关注。指导性案例是最高法、最高检作为最高司法机关对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指导的一项制度工具,具有司法解释的效力,对下级机关办案具有约束力。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市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各市公安局、直属公安局,各市司法局、各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现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州检察院驻建水监狱检察室会同建水监狱,组织78名罪犯在监狱教育中心参加学习,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发的《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实施细则》中罪犯所关心。
司法关怀暖人心假释回访促新生——吴忠中院审监庭开展假释罪犯集中回访活动“新春佳节将至,跟亲朋好友相聚时要适度饮酒,切勿酒后驾车,务必珍惜假释机会。”在吴忠市扁担沟镇司法所召开的座谈会上,吴忠中院审监庭王文喜对假释人员郭某某悉心叮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