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飞机场、动车站、体育馆等停车收费标准不变,公立医院免费停车时间减半市民关心的市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已经公布并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温州市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规定,市区今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将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价格管理方式。
温州网讯 温州停车序化问题将如何推进?温州还将新增多少城市绿地?昨天下午,温州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局长李世斌接听市长专线,在一个半小时里共有29位市民打进热线,就停车难、城市绿化、拆违等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我11月1日回到温州动车南站取车,竟然被收了1355元的停车费,这太高了!”最近,江西张先生通过温州当地媒体反映称,他10月20日把车停在温州动车南站地下停车场后,坐动车出差,没想到一回来就遇到“上千元的停车费”。
近日,市发改委就《关于进一步规范温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拟实行差别化收费原则,同时将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划为三个等级实行动态管理,收费性质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格两种形式。
近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温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温政发〔2016〕35号),明确鹿城、龙湾、瓯海、洞头四区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公立医院、体育场馆、交通场站以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他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