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此前,澎湃新闻报道过多起女性员工在孕期因各种原因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纠纷的案件。从法院判例来看,类似事件并非偶发。在女性孕期职场歧视问题客观存在的当下,劳动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又应如何承担起社会责任?
我国法律对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提供了特别的保护措施,以保障她们的合法权益。不过,记者日前了解到,此前,在广州市总工会发布的一批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中,女职工杨女士在怀孕后就差点被解除劳动关系。
西部网讯(记者 杨晏宁)近日,一女子入职2个月后怀孕请假与单位起纠纷事件登上了微博热搜。周女士因身体不适、产检,她提前向单位负责人请假,但负责人却在微信群发通知说其旷工,要进行辞退。记者梳理发现,这样类似事件并非偶发。
“本以为维权会拖到孩子出生,没想到两个月就解决了!杨律师不仅帮我争取到了赔偿,还教会我用法律保护自己,真的是太感谢了!” 近日,李女士(化名)向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赠送了一面锦旗,“维护女性权益、伸张社会正义”道出心声。
案情介绍小美于2020年5月10日入职杭州B1服装店担任店长,并与A1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21年2月3日,应A1公司要求,小美与A2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年6月5日,应A2公司要求,小美与A3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当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4日。
南都讯实习生唐小狄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8月23日,司法部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的典型案例。在其中一起典型案例中,当事人魏某某在江苏一贸易公司从事网络主播工作,在任职期间被诊断怀孕,一个月后公司以魏某某不能胜任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近日,一则高龄产妇请假保胎遭辞退的消息,冲上热搜,引发热议!36岁的丁女士高龄受孕,因有先兆性流产迹象及妊娠高血压,被医生判定为高危妊娠监督对象。2月27日、28日,丁女士两次向斗鱼公司请长假保胎,被公司以不符合规定为由驳回。
我的妻子在一家企业工作快两年了,目前已经怀孕,现在单位不仅拖欠工资还不缴社保。单位领导前两天找我的妻子谈话,说可以发放拖欠的工资,但前提条件是要跟单位签订一份“自愿离职”的协议,且不能要求任何经济补偿,也不能向单位主张任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