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二十余年,夫妻二人因感情破裂最终走向分手。然而,两人在协议离婚过程中,签订了不止一份离婚协议,双方各持一份争执不休,究竟应以哪份为准呢?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虹口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
#律师来帮忙#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协议离婚书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四、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划分原则及明细;五、共同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