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的王女士怀孕5个多月,所在的公司突然要求她主动辞职,王女士表示拒绝,随后遭到公司变向辞退,本人还被移出公司群聊。由于没有明确的辞退文件,公司认为王女士是主动离职,王女士则认为自己是在孕期被辞退。
哺乳期合同到期,告知我不续签只能顺延至哺乳期结束,这种情况仲裁会支持续签么?好不容易兢兢业业,即将熬到劳动合同届满之日,不出意料,公司会续签合同,谁知一时尽兴中了大奖,怀了宝宝,不忍家庭偏失,于是乎,在战战兢兢的同时,更加努力的工作,希望能补足即将到来的产假、哺乳期间的工作空档,获得公司的肯定,续签劳动合同。
女员工在哺乳期内公司以其不服从调岗及遭客户投诉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一起来看看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的该起案件杨某于2018年入职某公司,并于2019年7月18日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5年7月1日止。
记者 | 赵孟编辑 | 翟瑞民因生育第三个孩子,浙江省杭州市一位社区工作者被解除劳动合同,此事在网上引发广泛讨论。当事人李女士于2020年8月6日生下第三个孩子,4个月后的12月16日,被工作单位杭州市萧山区河庄街道办事处解除劳动关系。
国家统计局7月15日发布的失业统计数据,16—24岁青年失业率6月份达到19.3%,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是5.5%,毕业即失业、35岁以上人群面临失业就无合适工作可找的困境等等,成了很多人心中不可触碰但是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女性步入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应该受到尊重,然而孕期求职确实处处碰壁,孕妇希望在职场上体现自己的价值,企业却不愿意浪费时间和资源,聘请一个入职不久就要放产假的员工。现实中,职场对孕妇并不友好,那么法律上有何保障?入职一、企业发布招聘信息时明确拒绝录用婚生女职工合法吗?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