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在其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中将漏打卡视同旷工,该行为无视劳动者实际出勤情况,已经背离考勤管理的初衷,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本身缺少正当性、合理性、必要性、合法性。“如果我确实存在旷工,公司解聘我,我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