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子,特别是二手房,除了交付房款 、验房收房外,还有不少需要注意事项。一不注意,将来都有可能给自己入住带来麻烦。8月6日,两名购房者向记者讲述了在买卖二手房失误之处,物业费没有交割清楚导致经常停电、户口没有迁走影响自己落户。
(记者 樊瑞琳)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岛无合法产权房屋的,在房屋租赁期间可以申请集体户落户。
7月18日,青岛限售政策再调整,新房网签满5年即可上市交易。二手房交易过程,部分买房者对户籍不重视,心中只有“房”无“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未对卖方户口迁移问题做明确规定,房屋过户后户口迟迟未迁出,孩子上学问题怎么解决?
青岛新闻网8月24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新闻网从“青岛市网络在线问政”获悉,目前青岛市的积分落户政策暂无变化,目前青岛市市继续执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青政发〔2014〕38号),相关政策调整后将及时公布。
青岛日报11月29日报道近日,青岛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从扩大人才落户范围、放宽居住落户政策、拓宽亲属投靠落户渠道、加大稳定就业落户支持力度、鼓励投资创业落户等多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户籍新政提出“租房即落户”,成为户籍制度改革的一大突破。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689775的网友留言反映:领导您好,因结婚把我老婆的户口迁到芝罘区凤凰台街道新桥,迁户口时候发现我家的户头上还有一个我们不认识的人的户籍,此人留在派出所的电话也打不通了,我买的是二手房,原来房主也不认识此人,原来房主一家的户口都牵走了,我自己家户籍
户口空挂是指只有户口落入的地址,人实际不居住的情况。居住权出台后应用于广大民众住房生活的很多方面,但很多并不居住在自己户口所在地房屋中的民众可能会疑惑,自己并没有实际居住,对挂户口的房屋是否享有居住权。
央视网消息:据“青岛发布”消息,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其中明确,居住落户方面,一是扩大可落户房屋类型范围,由居住性质的产权房屋放宽至合法产权房屋。合法产权房屋包括已办理产权权属的房屋和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
本轮户籍制度改革,根据中央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青岛市实际,按照“继续放宽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四个中心城区,大幅放宽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三个城区,全面放开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三个县域”的思路,实施分区域、分类别、差别化落户政策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布局,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