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年关,年味渐浓,无论就地过年,还是返乡团圆,辛苦了一年的打工人都盼着过个好年。身体健康,工作稳定,工资不欠,奖金到手,假期余额充足,这些愿望如果统统都能实现,在辞旧迎新之际,咱打工人这一年就算圆满了。
重庆人社微信公号在实践中,有劳动者表示未充分享受年假有些企业存在年假限制部分员工权益受损关于带薪年休假这些政策你一定要了解!↓↓↓1 带薪年休假有法律依据我国早在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中就确立了带薪年休假法律制度。
年假不休,年底“清零”?年假休不休,谁说了算?临近年底,许多职工开始关注起未休的年假。一些企业却规定年休假不得跨年度使用,将职工未休年假视作自动放弃,一次性清零,引发了争议。据《工人日报》消息,企业将职工未休年休假“清零”,必须征得职工同意。
一年即将过半,你的年假用得怎么样了?关于年休假,市民有不少疑问,市人社局近期给出回应。答:《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问问题1——年终奖发不发,由谁说了算?答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根据上述规定,奖金发放与否,既要考虑劳动者的工作业绩,又要结合单位增收节支的情况来确定。
今年1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做好《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企事业等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且经职工本人同意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依法支付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