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了《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现予印发实施。
2022年以来,潼关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电信网络诈骗源头治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多次逼投劝返滞留缅北、金三角、阿联酋的潼关籍涉诈重点人员回国。
央广网北京11月26日消息(记者王迟)11月26日,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有关情况。该惩戒办法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11月26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下一步,教育部将用好‘黑白名单’制度,将培训预收费情况作为校外培训机构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惩治违法失信行为。”教育部针对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683号提案的答复写道。近日,教育部公布了对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部分建议的答复。
界面新闻记者 | 吕雅萱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为构建立体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体系,2023年11月13日,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起草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公告,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惩戒制度,经充分调研论证,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起草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继2021年11月5日国台办宣布一批“台独”顽固分子清单,确定对苏贞昌、游锡堃、吴钊燮等人实施惩戒之后,2022年8月3日,中共中央台办发言人受权就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发表谈话,同日,国台办宣布对“台独”顽固分子关联机构予以惩戒。
制图/李晓军本报记者 蒲晓磊2024年1月1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开始施行。该条例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与发展等方面作出规范。至此,我国已有26个省份对社会信用进行立法。
中新网6月18日电 国家发改委1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在会上介绍,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多措并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水平大幅提升,信用联合奖惩格局初步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