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警察执法,围观之余随手拍了下来,会不会违法?6月3日,四川平昌县公安局的官方微博给出的答案是:法律不允许。该局官微引用法律条文称,这属于妨碍执法民警执行职务的行为,人民警察可以口头警告违法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将违法行为人传唤至公安机关处理。
新华网北京4月21日新媒体专电(“中国网事”记者何春好 袁慧晶)4月19日,浙江苍南县发生一起因路人拍摄城管执法引发的冲突事件,事件共造成5名城管工作人员和1名群众受伤。而在此之前,云南、湖北、安徽多个省份都曾发生过类似事件,有人调侃:城管执法就像老虎屁股一样“拍”不得。
6月30日上午,西安市城东丹尼尔文体城附近,城管执法过程中与一位女士发生争执,市民李先生看到后打算用手机拍照监督城管执法,城管对李先生拉拽撕扯,制止拍照并要求删除相关照片,争执中李先生脖子、手腕留下伤痕。
南方日报讯(记者/杜玮淦)2024年12月30日,广东省司法厅官网发布《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证电子亮证工作的公告》。其中指出,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为广东省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人员签发生成行政执法证电子证照(以下简称“电子执法证”),实现“电子亮证”功能。
2016-08-04 09:42以后,民警执法过程中,在不妨碍执法的情况下,对围观群众拍照、摄像的行为,公安民警不予干涉。当然,这前提条件是不涉及国家秘密、警务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保护等。也就是说,以后如果我们碰到“雷洋”,最好的办法是拿出手机,把过程拍下来。
针对这些公众号群起转发的《即日起用手机这样拍警察执法,后果很严重……》,接连有人列举公安部此前系列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调“要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镜头’下执法”等要求,质疑上述公众号无异于传播谣言,“带偏了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