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醒借名贷款有风险 借贷签字须谨慎每日甘肃网11月15日讯据兰州晚报报道 11月14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秦安县法院审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以此提醒广大群众:借名贷款有风险,借贷签字须谨慎。
□ 本报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秀舟借名贷款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有时是为了帮助朋友,更多时候则是为了收取一笔“好处费”,但这种行为背后却隐藏着不小的法律风险。近日,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借名贷款购车引发的案件。
周女士与北银公司签署《个人消费贷合约书》,向北银公司申请个人消费贷款20万元。后因逾期还款产生不良征信记录,周女士申请办理相关银行信用卡未获批准,其据此认为北银公司报送其不良征信记录的行为构成侵犯名誉权,应承担法律责任。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雅璇 通讯员 林莹作为老板的“心腹”,有不少人接受老板的指派,挂名登记成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然而,这些人可能不知道,作为法定代表人需承担因公司经营不善违约带来的征信受损、限制高消费、罚款等风险。近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鲁网11月20日讯(记者 杜伟)近期,新华社报道,江苏泰州警方破获了一起“AB贷”诈骗案,涉案被害人多达610名,贷款总额高达8112万余元。“AB贷”又称人情世故贷,是一种新型合同诈骗套路贷款,给消费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与心理创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