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取违停车遭收拖车费和停车费交警部门称这两项收费不合法,已责令停车场退还南海停车场内,存放着大量被拖来的违停车辆。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彭庆 文/图近日,多名市民向南国早报记者反映,他们前往北海一停车场取回违停车辆时,遭停车场收取拖车费和停车费。
“违停罚款200元,拖车费就要300元。”3月9日,防城港市民李先生反映,他的车违停后被城管部门拖走,但城管未及时告知他,他到处询问才知车在哪里。他缴纳200元罚款后,还要交300元拖车费,收费的是一家汽车救援服务公司,他质疑拖车费的合法性。
12月9日上午以来,一辆奔驰轿车停在南宁市桃源路广厦公寓停车场出入口,至今未挪走。据了解,车主因10元停车费与广厦公寓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之后将车撂下不再露面。12月11日下午,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在广厦公寓停车场出入口看到,门柱上贴着“非广厦公寓车辆不得入内”的提示。
近日,记者对平顶山市区的城管执法停车场和交警部门事故停车场的收费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当天上午9时许,在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的一个停车场内,市民赵女士很快找到了自己的电动三轮车,“违停了肯定要交罚款,但我不知道要不要交纳停车费。”
9月23日,四川九寨沟县公安局依法对扰乱公共秩序的杨某某、仁某某行政拘留。经查,两人系漳扎镇人,夫妻关系,通过使用自有车辆强占“九寨千古情”演艺场所公共停车位为他人提供停车位的方式谋利。当地警方通报称,依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10日、给予仁某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这两天,市民邢先生比较烦恼,他承包经营的停车场被一名男子利用套牌车钻了空子,有一年多没缴纳过停车费。近日,邢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长期逃避缴费,停车场对账时发现异常 邢先生的停车场在三川大道附近。
江南都市报讯 曹章保、全媒体记者傅蓝天摄影报道:近日,九江市柴桑区居民陈女士向江南都市报新闻热线反映,她的电动车因违规停放被交警拖走了,事后她接受了当地交警部门的罚款,但是取车时被车辆停放的场地管理方要求交纳 50 元拖车费。停车场为何强收拖车费?
昨日中午12时许,一心桥街24号停车场门口,张先生从停车场出来,正在交费时,一辆黑色的丰田凯美瑞轿车,突然从后面加速冲过来,将他撞开后逃离。张先生后来才知道,这辆强行将他撞开的轿车,是一辆被交警暂扣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