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晓觉得,她就算只要一万也是赚了。如果程紫买了房,就是她这一年来,卖出去的第一套房子。想想都开心。程紫看着她那傻呵呵的样子,没有提醒她,估计她的客户都被人抢走的,大多时候,还是被自己的老乡兼所谓的闺蜜抢的。
#文章首发挑战赛#边晓晓曾经给程雨杉讲过一个故事,她第一次来星洲的时候,父亲给她买了一条金鱼。但是她带着金鱼回去的第一天,金鱼就被猫给吃了。她说,从那个时候她就知道,像这样漂亮的东西,只有在大城市里才能活下去。作为一个村里来的孩子,她寄宿在姑姑家。
第一次写小说,有很多不足,不喜欢不必包容,点叉就好,咱们好聚好散~以下正文————工作就是狗屎!这是南昼对两年的社畜生活的总结。以前年少无知,不懂鸡为什么凌晨五点就开始尖叫。现在南昼懂了。南昼每天早上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狠狠的揍空气一拳,嗷两声这破班不上了。再窝窝囊囊地准时打卡。
孟晓晓看着云墨只是抱着她的尸体,看着她的尸体,好像不知疲倦,像看他生命中最重要的珍宝一样。孟晓晓却有些担心,屋里这个温度尸体都会冻住,云墨一个大活人怎么受得了。云家人也明白这个道理,想将他劝出去,他却无动于衷。云父想强来,让保镖将他抬出去,却都被他打走,还将门锁死。
云墨和晓晓一起去了商场,俊男美女组合回头率超高!“哇,那个男的太帅了,我觉得我又恋爱了!你说我上前和他要微信,他会给吗?”“你没看到他旁边的女的吗?长的又漂亮又可爱,圆圆的脸蛋简直萌死我了!而且他们一看就是男女朋友,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