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安全生产管理,10月18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注册建造师“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并要求11月20日前,全省建造师注册人员、相关单位完成自查自纠。
大家好,欢迎来到“建造视界”,今天是2024年11月21日,总第50篇文章。11月20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具体有何新要求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下文件的主要内容:首先,通知中明确指出以下企业将被列为重点核查对象:1.
住建部严查,证书价格飙升,虽然给的价格不低,但只是为了延续资质,所以要的期限也很短。虽然如此,可仍有不少唯一社保的建造师毫不犹豫出了手,想着一年多挂几次,钱会更多。只可惜,他们想多了,继不唯一证书纷纷注销后,住建部开始查唯一社保的频繁注册问题。所以再注册时,就有了下面的提示。
注册单位经办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二级注册建造师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证明材料向我厅申诉,逾期未申诉或申诉理由不正当的,我厅将于5月15日起按“挂证”进行处罚,对存在“挂证”行为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依法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纳入注册异常人员名单进行管理,并在我厅官网予以公布。
央视网消息:据安居北京微信公众号消息,北京市住建委在近期治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挂靠的工作中,查处了多起建造师通过中介机构代为挂靠证书的案件。例如:王某,在2018年4月至2021年1月期间,通过中介公司代为管理其建造师注册证书,先后将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北京某装饰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