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飞于2018年5月被法院宣告死亡,其生前在海淀区有一套房屋,李飞之子李小飞在2021年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该房屋在2019年办理了抵押登记,贷款200万元。李小飞调查发现,该抵押贷款系其叔叔李明办理。故李小飞将李明及抵押权人王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合同不成立。
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大林,两人约定,由大林借给陈先生190万元应急。当天,双方还签订了《不动产抵押借款合同》,陈先生和陈先生的儿子小陈作为抵押人,以他们共同共有的一处房屋担保190万元借款的债权,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