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原姐妹们,大家好。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会不会因早期签订的分工赡养协议或者以女儿已出嫁为由而免除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通过程女士的案例再来了解一下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这方面的相关规定!01案情简介程女士与其丈夫祁某共育有三个子女,即:长子祁甲、次子祁乙和小女儿祁丙。
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一对父子签订了《分家析产协议书》,约定父亲名下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拆迁利益全部归儿子所有,父亲需要赡养时,儿子应该尽赡养义务,拆迁后儿子从拆迁款中分出一部分作为赡养费。父亲生活困难后要求儿子支付原约定的赡养费,但儿子认为此前曾承担父亲的就医等费用,不愿再付。
关注法治热点,回应群众关切。长宁区法宣办和长宁区融媒体中心共同推出的“与‘宁’说法”栏目继续与您相约。今天,长宁律师以案释法,依托《民法典》进行解读,确保子女履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以彰显“孝道”。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百善孝为先”不是一句空话,孝顺老人早已成为中国人遵循的传统美德。
中国继承法以其无处不在的扶养理念而独具特色。依被继承人是作为扶养义务人还是接受扶养的对象,这一理念又具体转化为继承人的需求和贡献这两个关键词。在我国继承法中,扶养关系的有无可能影响继承资格的取得、继承份额的多寡以及遗产债权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