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放战争后期及抗美援朝战争期间,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有19个野战兵团,它们包括1948年11月1日根据中央军委《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编成的 16个兵团,以及后来加入的原国民党军起义部队编成的3个兵团。
澎湖、花东以及第六、第八、第十军团,全数改称为第一至第五“作战区”。对此,有大陆军事专家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一些岛内媒体将台军自身的军团与大陆集团军对比,但军团实际上是主要针对陆军作战单位的一个过时概念,而集团军则包含更多兵种,有更多联合作战的概念在其中,不可相提并论。
说起这个,我们就不得不提南昌起义了,南昌起义可以说是我军的第一次大兵团作战,当时我军南昌的部队有两万,这个两万其实在当时已经很了不得了,部队的主要组成部分就是贺龙的20军和叶挺的11军,具体作战是20军向旧藩台衙门 大士院街 牛行车站等处守军发起进攻,11军24师向向松柏巷天主教堂、新营房、百花洲等处守军发起进攻,当时南昌城的敌军有三千,所以我军属于以多打少,到天亮以后就解决了城内的三千守军。
可在这个关键时刻,毛泽东却突然下达命令要求取消兵团制,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如《朱德等关于整是军问题的训令》就提出过:“各兵团首长,马上就要进入抗战的新阶段,我党我军需要积累力量,随时准备迎接突发事件发生,在1939年两期整军成立61个团基础上,整理兵团在军事、政治上需要进步再上一个台阶,此外,1940年全军应再建设50个“整理兵团”,这是一个基础性任务。”
笔者最初知悉中国工农红军使用过“集团军”番号,是在数年前阅读《兵器知识》杂志2016年第八期。该期杂志刊载了一张“红军的外出证章”照片,照片中圆形金属证章的铭文清晰可辨,为“中国工农红军第三集团军外出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