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消费者放心消费,让经营者诚信经营。最高人民法院3月14日发布司法解释,完善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裁判规则,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在健身房办张卡,去理发店充个值,给娃报个培训班……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预付式消费出现在生活中,也带来诸如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令人防不胜防的“痛点”。
预付式消费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较为集中的领域之一。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将解决消费者遇到的哪些难题?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作出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3月14日正式出台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预付式消费中,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部分商家存在过度劝诱,甚至欺诈营销等行为。对此,司法解释明确了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享有七日无理由退款的权利,旨在规制商家的不良行为,引导商家通过提升服务质量和诚信经营来吸引消费者。
预付式消费,如办卡、充会员,本是商家和消费者双赢的模式,既能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又能为消费者带来实惠。然而,现实中却常出现“办卡后商家跑路”“充值容易退钱难”“合同里藏霸王条款”等闹心事,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让商家的信誉受损。
中新网3月14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1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发布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
来源:经济日报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一举措旨在解决预付式消费领域堵点问题,通过明晰裁判规则、划定权责红线,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优化消费环境。
□金采奇(大连理工大学)最高人民法院3月14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决预付式消费领域群众反映集中的卷款跑路、霸王条款、收款不退等问题,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
对“卷款跑路”严肃追责,消费者有权七日无理由退预付款,收款不退等“霸王条款”无效……最高人民法院3月14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剑指预付卡消费领域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明晰裁判规则、划定权责红线,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优化消费环境。
来源:人民日报健身办不办卡,理发充不充值,培训班多买点课不?一边是“充5000送3000”的甜蜜“诱饵”,一边却在合同里暗藏“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无解陷阱;一边承诺“有问题随时找我”,一边玩起“乾坤大挪移”:今天用A公司收钱,明天用B公司跑路,后天换个招牌重操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