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2月18日讯(记者 彭超)2月17日,由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主办的营业场所使用背景音乐相关法律法规问题培训交流会在长沙举行,就新《著作权法》关于背景音乐版权问题的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助力长沙市争创国家版权示范城市。
1月29日,歌手赵传在微博发文,表示近期热播的电视剧《繁花》中使用了《我是一只小小鸟》,但先前并没有人来洽谈录音使用权,“我是拥有录音权的人,但没人跟我联系呢。”一时间,“赵传质疑《繁花》侵权”的热搜引发热议。
网友在留言中说道,他是来自甘肃兰州的一位游客,在重庆金刀峡景区游玩时,景区乘船处循环播放流行歌曲《早安隆回》,于情于景并不妥,考虑附近石柱上刻有《侠客行》,建议景区可播放王三溥先生的《侠客行》更为衬景。
封面图配乐在一些视频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不好的配乐很可能会毁掉一款作品,但内容本身也很重要。总之,好的音乐总是锦上添花的。很多时候,我们习惯去网易云音乐上寻找合适的音乐,但你有没有想过,这些音乐一旦用于商业用途,其版权问题就会如同达摩克里斯之剑一样,令你时常牵挂。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重要内容。而作为数字经济的组成部分之一,数字音乐的发展一直以来受到不少消费者关注。这其中,“在线音乐付费”的话题值得探讨。用户付费是数字音乐营收中最稳定且可持续的基础。
音乐版权是指对音乐的使用、演出、发行、复制等方面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以下权利:1.表演权:包括现场演出和录音带、唱片等格式的演出。2. 录制权:最终成品(如唱片、CD、影片等)的权利。3.复制权:制作音乐作品的复制权。4.发行权:对音乐作品进行宣传、销售和发行的权利。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