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姐今年55岁,上月刚刚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前她是某国企一个三级单位机关部门负责人,副科级。回想,五年前,在“干部年轻化”的总体要求下,也是为了给“年轻人腾位置”。单位出台了领导干部退二线政策,政策说的是“自愿”,实际操作是“一刀切”,谁只要到规定“退二线”的年龄都要“腾位子”。
国企央企到了50岁就边缘化不让承担工作了,这不是人才的浪费吗?正当自己工作经验日臻成熟、技术能力趋于巅峰、孩子上大学自己有更多精力投身科研最佳时期,刚到50岁时,领导却以培养新人为理由,撤销了我技术带头人、专业组长等头衔,边缘、闲置,不再是技术骨干,不再让我承担科研项目,一下子感觉自己老了、没用了,非常失落。
一般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且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的在岗员工,或连续工龄已满30年的在岗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同意,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可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签订内部退养协议。
第一条 根据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提前退出中层现职管理者岗位人员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提前退出中层现职管理者岗位人员的作用,按照公司《中层管理者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