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可认为是公民个人信息。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在一起案例释法中,最高法明确,非法制售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前述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
2018年4月9日,原告张某加了一名陌生微信用户为微信好友咨询买猫事宜,当天张某向该用户转款8500元,双方协商由该用户通过航空快递向张某寄送猫,该用户还向张某提供名字为“陈某”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后双方因购猫事宜产生争议。
铁西区居民刘某为诈骗团伙实名认证并绑定了30余个微信号,获得违法收入2000余元,受到警方罚款5000元并罚没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12月6日记者获悉,近日沈阳市公安局新型犯罪研究中心联合铁西分局,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为电信诈骗犯罪提供帮助的”违法人员做出行政处罚。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如果有人告诉你 他以不错的价格收购微信号 而你手上正好有几个微信号 你是否经得起这个诱惑呢 下面这个案例告诉你 即使你没直接拿来骗人 买卖微信号也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线索指引2023年8月15日,广西南宁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南宁横州市一名陈姓男子有大批量购买、出
近日,山东淄博警方打掉一个特大非法注册贩卖微信号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这个犯罪团伙自2019年以来注册了300多万个未实名的微信号卖给境外电信网络犯罪团伙,目前已查实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
如果有自称“资深讲师”向你荐股教你操盘,告诉你一定稳赚不赔,你心动吗?“讲师”甚至给了你内部链接,让你直接登录网址炒股,你行动吗?请注意,这可能是投资理财型网络诈骗。你以为和你聊天的是“资深讲师”,殊不知“讲师”的身份是假的,使用的微信账户可能是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租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