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记者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防处获悉,8月10日,省住建厅会同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立足于从严审批,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7月26日,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向全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发出规范教培行业的倡议书,全文如下: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中小学生减负措施》、“五项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端正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切实维护民办教育培训行业的良好形象,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形成校内校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我们向全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提出倡议,以期自律与共勉:一、深刻认识“双减”重大意义,坚决拥护中央决策部署。
各区县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全市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等要求,现就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前教育培训机构遍地开花,家长们为了鸡娃也是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家长们苦不堪言。国家给大家解决了校外培训的问题,但是,很多家长心里反而更焦躁了,看看某宝上教辅的销量,什么“5+3天天练”,“全能练考卷”,各种字帖,口算书等等,卖得如火如荼,可以想见家长们焦虑成什么样了。
近期,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体育局等八部门共同出台《成都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在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管理平台”)上的监管专用账
近日,“双减”政策的落地信息密集发布,继8月初成都知名教培机构乐学培优牧童教育发布通知秋季关校后,8月12日,成都又一教育培训机构——哈哈创思华捷培训学校在致家长书中宣布,从9月1日起,暂时关闭方池,锦城,科大,光华四个校区,只保留交通便利的西门和龙腾两个校区。
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征求《成都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意见的公告。记者注意到,《征求公众意见稿》从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适用范围、举办者、名称、开办资金、场地设施、专任教师等方面,结合最新的“双减”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标准,例如规定举办者未经区县教育审批部门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以托管、家教、自习辅导、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教育咨询、文化传播、“众筹私教”“攒班团课”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等。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对校外培训机构做出“从严审批机构,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强化线上运营监管,强化培训收费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而成都作为全国9个试点城市之一,“办学经费全额监管”也成为试点工作的其中一项重点。
为做好重点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制定《成都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月20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教育厅、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等八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效治理校外培训广告乱象,积极促进构建教育良好生态,确保“双减”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12月30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教育厅、文化和旅游厅、科技厅、省体育局、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作出系统部署。
11月5日,四川多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没有中、高风险地域的县要认真研究校外培训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培训时间、人数,或者暂停培训行为,坚决杜绝因培训引发疫情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