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编者按近日,四川省消委会第六届委员会三次会议披露,2023年,全省各级消委组织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6.6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4895.38万元;全省消费者满意度总指数达到84.09,创9年来新高,消费维权分指数同比上升10%。
“七天无理由退货”,这是网购经常会遇到的商家“承诺”,那么,超过七天,能退吗?江阴法院就一起是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网购案件开庭,消费者网购已超7天,后持续遇到问题,商品无法使用,想要退货遭拒,商家理由是“已过七天期限”,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可行吗?
深圳新闻网2024年3月15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实习生 林钰莹)商品退换却被商家无故找茬?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否有条件限制?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卷入商家所谓的“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泥潭之中。本该为消费者保驾护航的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屡遭挑战,阻碍了消费者的维权之路。
“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哪些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能力的重要规则,在网络消费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3月1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几个典型案例。
依据我国《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基于规范的网络商品交易
消费者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前提在于其确保退货的商品完好,包括商品能够保持原有的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一般不会影响商品的完好性。
来源:人民日报 原标题:网络购物中,消费者与经营者容易因退货发生纠纷——七日无理由退货,哪些情况不适用(新闻看法)韩某在网店购买了50余件盲盒“福袋”商品,花费2万余元。随后,在完成线上“拆袋”,未收到货的情况下,韩某申请了“七日无理由退货”。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网购商品可否7天内无理由换货? 看看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怎么说吧!案例:王先生通过网购购买了一件外套,收货后发现码数太小不适合穿着,于是在7天内向商家提出更换大一码衣服的要求,但商家不同意更换,只同意退货。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数字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网络消费纠纷案件呈现出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回应,对七日无理由退货、虚假刷单合同效力、网络直播营销民事责任、网络店铺转让未公示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自3月15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