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眉山主城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本次听证方案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由2008年制定的现行收费标准0.50元/吨调整至国家要求的最低收费标准0.95元/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和市委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域垃圾处理工作,提高全域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近日,我市出台了《眉山市全域垃圾处理两年行动方案》。
“蓝色能卖钱、黑色放废纸、红色会有毒、绿色菜渣渣……”3月18日,眉山城区凯旋广场小区居民杨素芬嘴里一边嘟噜着垃圾分类口诀,一边将手里的垃圾分门别类地投进生活垃圾分类桶。随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推进,一种全新的生活理念正悄然深入人心,践行垃圾分类逐渐成为这座城市的新风尚。
图为彭山区新型垃圾转运车正在干线集中池进行垃圾装运作业。眉山网讯(胡靖华 记者 李成 文/图)以优化促巩固,彭山区总投入420万元实施全域主干道垃圾收集系统改建工程,优化垃圾转运方式,提升转运效率,对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川观新闻记者 程文雯11月11日,成都市人大办公厅联合成都市城管委召开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现场获悉,按照《条例》规定,成都生活垃圾产生者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强眉山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规范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和市容环境卫生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8月23日,市住建委发布通知,明确自8月21日起,物业不得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得重复收取生活垃圾清运费、不得收取室内装修管理服务费等费用,进一步规范了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收费内容。近年来,物业服务不标准、不规范和收费存在乱象等问题一直是群众投诉的“重灾区”。
在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被列入2020年重点工作。老旧小区因为建成年代较早,普遍存在设施不完善、卫生环境差、社区服务设施配套不足、社区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大清早一起床,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团结村70多岁的老党员谢天明总有一份牵挂:吃过早饭,去村子里的王店河边逛一逛。“闲来没事就喜欢去河边看看,要是看到有垃圾,就顺手捡起来。”在他看来,王店河有如今的清澈实属不易,作为村里的老党员,他一定要以身作则,带头保护好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