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王小明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实践中,老百姓很容易将有“拆除房屋并将原居住者强制搬迁”的行为统称为“拆迁”,从一般人的理解层面而言这并没有错。不过,拆迁从法律层面上又可分为很多种,大致可以分为征收和协议搬迁两大类。而接下来所要讲的腾退,就属于后者中的典型代表。
北青社区报记者了解到:今日,“张家湾六小村棚改项目 ”发布《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搬迁补偿与安置方案》,明确北京通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安置房建设、项目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