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发布,提出“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并要求各统筹地区推进落实,可设置3年左右的过渡期,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近日,西安市医疗保障局会同西安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届时,西安市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给家庭成员使用了。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和《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有效扩大政策知晓范围,确保灵活就业参保人群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正常享受参保待遇,现就我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22年度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