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2023年度市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工作自本周起全面展开,持续至9月30日。逾期缴费的,将影响到个人医保待遇享受。2023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市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月缴基本医疗保险费286.
驻马店网讯(记者 刘金霞)“我是一名灵活就业人员,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我想问一下,驻马店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5月9日上午,驿城区的赵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针对赵女士的反映,记者采访了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辖市税务局,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金融局,各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税务局,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现就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切实维护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权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放开参保户籍限制。
10月25日,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放开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域户籍限制。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中:“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季度、半年或年缴费。缴费时,最早可从当年1月起缴纳,不能跨自然年度向前缴纳或补缴。本自然年度结束时仍未完成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征缴计划不再执行。
年底截止,错过不能补缴。12月12日,记者从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获悉,《关于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24年度养老保险费缴纳提醒的公告》发布。根据政策规定,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当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跨自然年度向前缴纳或补缴。
原标题:4月1日起,河南社保申报缴纳流程有变化【大河财立方消息】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省财政厅、人社厅等部门共同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自2024年4月1日起,将此前实行的缴费人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再依据两
南阳市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将于12月底截止,根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25年1月1日后将不能缴纳2024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尚未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
近日,省社会保险中心发布公告,提醒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注意——2024年度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截止日期将是2024年12月31日,错过这一日期,将无法再进行补缴。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灵活就业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无论是自由职业者、外卖小哥,还是网络主播,都需要为自己的未来做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