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春雷行动2022”启动以来,为治理预付费行业乱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成都以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为突破口,全面推进预付式消费乱象整治行动,其中新都区就在近日就查处了一起预付式消费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20余万元。
近日,来自西安的王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tousu.thepaper.cn)反映称,去年“双十二”期间,他通过淘特平台善优图书专营店购买了预售产品手翻书《圣诞节就要到来》,平台承诺今年3月12日前发货。
来源:【青岛信网】付款证明。(来源:受访者)信网10月31日讯近日,市民周女士向信网(热线0532—80889431)反映,自己今年7月份在青岛世纪家博会上一个名为三河市林夕家具的展商花1500元订购了一款摇椅,约定国庆假期上门送货,但超过约定日期后自己便联系不上商家。
在数字化购物日益普及的今天,电商平台上的“仅退款”争议成为了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摩擦点。近日,榆中县人民法院和平法庭就审结了一起因“仅退款”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胡某是某平台服装店经营者,在接到被告袁某的订单后,按照约定时间发货。
在约定的时间内发货。第一种订单没有显示。以淘宝为例,根据《淘宝网关于违背承诺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卖家违背发货时间、交易价格、运送方式等承诺的,须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且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00元,最少不少于5元,特殊商品除外。
12月25日,淘宝平台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变更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的公示通知》。通知中提到,淘宝卖家在平台上获得过多差评或违规记录,一旦收到大量买家投诉,经淘宝判定后,将直接作出快速退货退款或仅退款支持。
购买预售产品后商家迟迟未发货沟通也毫无回应……这样的情况你遇到过吗?近期,闵行区消保委陆续收到多起消费者投诉。表示在某APP上购买了知名明星的预售周边产品,包括公仔玩偶、衣服等。但眼看着约定发货的时间已过去近1个月,商家却迟迟没有发货,对此非常不满,要求商家尽快发货。
据淘宝官网消息,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帮助大家更好地解决商品交易过程中的纠纷,淘宝网拟变更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的相关规则。此次规则变更于2023年12月19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3年12月26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