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奸妇女之未完成形态研究 轮奸是强奸罪的一种加重事由。《刑法》第236条第2款第4项规定:二人以上轮奸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司法实践中,二人以上轮奸过程中,往往出现其中一人奸淫未成或者放弃奸淫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