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作为2023年全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延包试点县,自土地延包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宁洱县妇联立足职责定位,通过源头参与、服务下沉、调研走访、问题化解,推动外嫁、丧偶、离异等特殊群体完成土地延包,切实维护广大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2023年10月2日,广西贺州平桂区鹅塘镇鹅塘街举行“外嫁女回娘家”活动。(人民视觉 供图)外嫁女,是中国农村外嫁到男方所在地的女儿的统称。这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特殊性别群体,不是凭借出生、学历、年龄、职业、贡献,而是依靠婚姻定义她们的身份。
近日,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在微博上发言:“2024年两会上,我提出了“关于推进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促进性别平等与乡村振兴的提案”,这是因为我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即将出台,正在征求意见的时候。
近日,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中国残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贯彻实施,着力推动解决影响和侵害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妇女群众。
来论 全国政协委员、温州大学人文学院研究员蒋胜男提交了《关于推进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促进性别平等与乡村振兴的提案》。蒋胜男建议在修订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明确规定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在土地承包、流转、入股等过程中确保她们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
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在两会上提出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相关提案,建议加大对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
农村妇女经常在土地权益方面遭受不公平待遇,尤其是离婚、丧偶、改嫁妇女等群体失地现象时有发生,农村“土政策”及“男尊女卑”现象依然困扰基层治理。近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巧借村规民约,成功调解一起离异妇女、出嫁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为化解妇女土地权益纠纷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尹辉煌】 近年来,农村土地资源越来越受政府及市场重视,如何“盘活”土地存量逐渐成为社会热门议题,土地权益纠纷也随之日益突出。 比如,这两日,广东汕头有一女士向媒体反映,自己因未婚生育,被当地农村经济集体组织认定为“外嫁女”,因而成员资格和分红福利被剥夺。
澎湃新闻记者 陈蕾 实习生 姜辛宜 吕月双 林铭溱她和父母挤在9平米的房间里,睡觉就躺在一张行军床上,总想着上方的壁柜会不会掉下来,这是年轻时的李慧英对居住空间突然被压缩的记忆。收缩出现在小哥哥结婚后,家里的一间房因此分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