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杂多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此案中,原、被告夫妻二人常常因为家庭中的一些琐事以及缺乏沟通等问题,致使夫妻关系变得极为紧张。而双方的家庭也被卷入到这场婚姻危机之中,不仅在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上争执不下,还牵扯出历史遗留的家族矛盾情况。
离婚又复婚的夫妻,心还能在一起吗?很多人都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不已。一方面,“好马不吃回头草”,我们也常说宁缺毋滥,既然跳出了火坑,那破镜重圆又有什么意思?另一方面,“浪子回头金不换”,毕竟两个人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那么久,已经培养出来了很多的默契,再找一个人重新再培养,谈何容易?
婚姻,就像一件精致的瓷器,精心呵护固然不易,但轻易破碎却简单至极。当婚姻破裂,夫妻关系宛如一只破碎的花瓶,要将其重新拼凑、复原,绝非易事。即便成功修复,那些裂痕和瑕疵也永远存在,不断地提醒着我们曾经的伤痛。一般的物品都难以恢复原状,更何况是那些婚姻已经岌岌可危的关系呢?
原告激动地说:“感谢家事调解员胡彩红的耐心真诚、专业细致的调解,是她让我们破镜重圆,重归于好。”原告与被告于2011年相识并恋爱,于2013年9月登记结婚,原告因身体原因导致孕后流产,住院期间被告对其态度冷淡,也未承担任何医疗费用,未尽到夫妻间的帮扶义务。
近日,烈山区法院烈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耐心劝说,妥善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夫妻双方重归于好。原告刘某与被告高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生育一儿一女。2019年原告刘某与被告高某复婚。在后续共同生活期间,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矛盾愈发增多,导致感情逐渐淡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