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犯罪的目的型法益是财产,手段型法益是信任,其中“信任”法益居于从属地位。背信犯罪的主体是为他人处理事务者,这里的“事务”应具有财产性和“他人性”,“利他性”不等于“他人性”。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特征是“干自己的事,使单位受损”,因此不是背信犯罪。
今天这个话题其实是非常有意思的,橙子哥也经常会被考生们问到这个话题。不管大家是出于好奇心,还是出于法考刑法的师资选择,今天橙子哥都给大家把这个问题唠明白。罗翔老师应该没有人不知道吧?可以说,即使你不是法考生,罗翔这个名字你都应该耳熟能详。
#法考##法考碎碎念#虽然还有一大批省份和地区的考生,连2022年法考的客观题考试都还没能参加呢,更别提主观题考试又延期了,但是有一说一,2023年法考已经提上日程了。橙子哥也相信,有不少考生已经在开始准备2023年法考了。
《中国刑法评注》新书发布暨法律评注编撰研讨会在苏州举行主会场2023年5月6日,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出版社联合主办、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苏州)律师事务所、燕大元照承办、河南韬
第三章 犯罪构成要件 第三章 犯罪构成要件 自1997年《刑法》颁布以来,我国学界在犯罪构成要件的研究上硕果颇丰,尤其是对犯罪客观方面、主观方面的研究,日益纵深延展,呈现出精深化的特征。犯罪构成之主客观方面乃犯罪论的重点领域,其重要性不言自明。
1、甲超速驾驶,将三人撞成重伤,但甲胆子较小,未敢逃逸,也未实施任何救助行为,而是直接留在原地。幸好有周边群众报案,三人才被救助存活。问:甲的行为该如何定性?为什么? #参考答案甲的行为成立交通肇事罪,且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法定刑为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