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活动中,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普法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向过往人民群众“面对面”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平遥古城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耐心细致、深入浅出地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做环境保护的倡导者、宣传者和行动者,活动现场气氛热烈,人民群众们纷纷表示,要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保护生态环境。
近日,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邓一峰一行就司法改革工作在晋中中院进行调研。调研组详细了解了市中院在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法官队伍建设、人员分类管理、配套资金使用、繁简分流改革、案件审判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了晋中两级法院在司法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月20日,省高院召开2018—2022年度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副院长王书红通报五年来山西金融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邓一峰,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李晓轩、副庭长殷泽回答记者提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月16日在山西运城考察时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作出的重要指示和省委书记蓝佛安6月8日在“一泓清水入黄河”誓师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山西法院秉承“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绿色发展”司法理念,全面提升黄河流域、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这是一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法律,也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之后制定的又一部流域专门法律,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