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自己是失信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耍滑头将购买的宝马车登记到他人名下。近日,南通通州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陆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陆某做生意期间欠了朋友的钱,因为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被多家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姐姐借弟弟的名义买车却没买保险,结果姐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事故认定由姐姐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弟弟作为肇事车辆登记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呢?近日,牟平法院公布一起典型案例,此种情况下,名义车主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担责。
来源:【新黄河】新黄河记者:陈彤彤 借用弟弟名义购车却没买保险,山东一女子在驾车出行时致人死亡,还承担全部责任。追责时,死者家属将姐弟俩列为共同被告,追索70余万元赔偿。案情显示,彭某姐姐因个人原因,在购买家用轿车时不方便登记在自己名下,遂与彭某协商,将购置的车辆登记在彭某名下。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绿扬 通讯员 穆童因为征信等原因无法购买车辆,便打起了“借名买车”的主意——车钱我来付,车主登记你的名字。亲朋好友之间为了“帮忙”参与其中,但这种忙真的能帮吗?近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由“借名买车”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2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吴舒远通讯员同法/文杨希/漫画)恋人闹分手,豪车该归谁?热恋期间,他以爱的名义为她“买”的豪车,就是她的吗?近日,同安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恋爱分手后的财产纠纷。
近日,江苏的周某因无固定工作,便借用好友龚某名义贷款买车,车登记在龚某名下,车贷由周某自己归还。然而不久后两人关系恶化,周某欲提前还清贷款将车辆过户,龚某却不配合,双方对簿公堂。法院根据购车发票、还款凭证,以及保险、保养等记录,判决车辆为周某所有,龚某应配合过户。
7月12日,南方+潮州频道从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潮安区人民法院近日调解一宗“借名买车”纠纷,促成陈某将案涉车辆按车辆现状及相关证件交接给李某,李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向陈某支付5000元。李某和陈某原是男女朋友关系。
来源:特区新闻广场男女朋友以一方的名义贷款购车,可分手后,双方就车辆归属问题,多次协商未果,甚至闹上了法庭,那么这辆车到底该归谁呢?近日,同安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物权确认纠纷案。一起去看看。正在交往的李先生和孙女士打算购置一辆奔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