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7月1日起,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与省本级同步实现职工、居民医保的病种统一、用药统一,在待遇方面,昆明市参保人罹患多项慢性病时, 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的支付限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2024年12月1日起,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在全国所有统筹区正式上线。云南17个统筹区近1300家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同步开通5种新增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门诊特殊病共15种病种具体为: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重性精神病、儿童生长发育障碍、小儿脑瘫、儿童免疫缺陷病、耐药肺结核.
2023年8月,云南省医保局下发《云南省医保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增及调整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新增5种门诊特殊病病种,并将2种门诊慢性病调整为门诊特殊病病种,此项政策于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执行。
13岁的云云是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一名参保人,2018年,8岁的云云被确诊为“地中海贫血”,整个家庭如“乌云笼罩”,其母亲杨女士为云云后期的治疗费用发愁发难,杨女士不知多少个日夜常常以泪洗面,高昂的治疗费用一度让云云的家人感到绝望,2022年到2024年,仅3年的时间里,云
为确保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对未纳入门诊特慢病保障范围,需要服用降血压、降血糖药物的“两病”参保患者,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的二级及其以下医保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降血压、降血糖的药品费用,减免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