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一男子因禁渔期在嘉陵江流域架设渔网捕鱼,非法捕捞水产品20余公斤。近期,男子被检察机关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该男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承担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任,责令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八千元。
四川广安一男子因禁渔期在嘉陵江流域架设渔网捕鱼,非法捕捞水产品20余公斤。近期,男子被检察机关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该男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承担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任,责令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八千元。
“海警同志,我捕捞鳗鱼苗的网具被别的渔船下网剐坏了……请你们帮帮我挽回损失!”2024年4月8日上午,上海奉贤海警局接到辖区渔民乔某报警称其在奉贤区中港附近海域下的鳗鱼苗捕捞网具被别人剐坏,损失严重,因对方渔船AIS信息不全,无法查明真实船名,请求海警处理。
可能谈到这件装备,许多玩野钓的朋友就要吐槽了:鱼护有啥用啊,每次出去都是十钓九空,还不如不带,倒还能省点力气;出去钓鱼总想着连杆爆护,每次都是鱼护先下水,等到最后空军收场,把鱼护拉起来的时候旁边人都盯着看,拉到最后只有俩小白条,自己都觉得不太好意思了。
前不久,旅客乘坐飞机落地后发现价值万元的品牌行李箱在运输途中受损,找航空公司理赔被告知只能赔偿400元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当时,浙江杭州市民何女士出国游,飞机落地后发现自己的行李箱在运输过程中箱体开裂,锁扣处被摔碎,已无法继续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推出“小案大道理 时代新风尚”栏目,带您一起回顾那些熠熠生辉的“小案”,回味那些蕴含其中的“道理”,共同感受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所弘扬的公平正义正能量。不料运输途中突发事故,50余万元货物毁于一旦,货损责任该如何划分?
来源:澎湃新闻 四川广安一男子因禁渔期在嘉陵江流域架设渔网捕鱼,非法捕捞水产品20余公斤。近期,男子被检察机关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该男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承担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任,责令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