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5日讯(记者 杨佳俊 通讯员 佟锡龙 李漫)“网络搬运”他人原创作品是否侵权?记者从14日省高院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原创作者索赔成功,获赔8000元。
蓬莱市民韩女士在某商场购买一台洗衣机,二天后,售后人员来到韩女士家送货,由于韩女士家卫生间门比较窄,当送货人员将洗衣机抬进卫生间时,试了几次没有抬进去,再试了几次后,终于将洗衣机抬进卫生间,可是刚放下洗衣机时,由于送货人员手滑,将洗衣机摔在地下,把韩女士卫生间的两块瓷砖砸碎,韩女士要求售后人员赔偿五百元,售后服务人员认为韩女士要求赔偿过高,双方达不成协议,韩女士将此事投诉到了蓬莱区消费者投诉中心。
8月15日,微博用户“Jeff的星空之旅”、摄影师戴建峰发文称,“今天收到了视觉中国打来的电话,说我的公众号侵权使用了他们173张照片,还要赔偿他们8万多元!而当我打开内容一看,这些所谓的‘侵权照片’竟然是我自己拍摄的作品。
现如今,线上转账越来越便捷,人们习惯于使用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移动支付方式,动动手指就能在几秒钟内完成转账汇款。但“手滑”转错账的情况也时常发生,对方愿意退款还好,那若是收到横财,拒不还钱,甚至拉黑自己,这种时候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