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红,爱分享爱写作的失业宝妈。每天分享,心存感恩,所遇皆善良 ,愿我们的生活都是温暖。事情的起因是一位网友的在某视频下方评论,炫耀自己的辉煌战绩:打过3次胎,谈过26个男朋友,期间同居过9次,马上订婚了,还能要来彩礼29W,更让她洋洋得意的是未婚夫一无所知。
我名叫李芳,今年30岁,是一个90后独生女。父母都在县城工作,我从小就送到乡下奶奶家寄养。面对妈妈又念叨我的婚事,我忍不住反驳道:“妈,我已经30岁了,有能力养活自己,不需要依靠谁。我还想再奋斗几年,实现点理想,不想被早早绑在婚姻里。”
【作者:有事找律师网】本文根据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经有事找律师后期整理。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均用化名王木森和李慧于2012.12.30办了结婚仪式,王木森结婚当日付给李慧9600元开门红钱。李慧购置了部分电器、家具及其生活用品作为陪嫁品并送至王木森家里。双方本约定2013.1.
春节前后是定亲结婚的高峰期,今年2月1日,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新规针对借婚姻索取财物、结婚后“闪离”等情形彩礼纠纷如何处理等情形加以明确。近日,多地适用新规对彩礼官司作出判决或调解。案例一领证半月就离婚,彩礼怎么办?
前不久,收到一个女读者的私信。她说她有过一段3年的恋爱,期间还为前任打过一次胎。其实当时他们是有做安全措施的,所以得知自己怀孕的时候她也很吃惊,感觉自己要疯了。前男友说现在不是要孩子的时候,就让她把孩子打掉了,结果打掉没多久他就提出了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