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4月8日讯(记者 陈捷 张芯雅 通讯员 厦法)微信“扫一扫”,就算签约了?近日,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审理了这样一起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让我们来听听法官怎么说。此前,刘先生因购车向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贷款,并到银行办理贷款面签手续。
提到微信的“扫一扫”的功能,大家都知道是用来扫码付款和扫码加好友的,其实“扫一扫”还有几个隐藏的功能可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本期跟大家分享微信“扫一扫”隐藏的几三个实用功能,尤其第三个功能,有很多朋友可能还不太清楚。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合同部分采用格式条款,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贷款人以口头形式询问,但未能提醒刘某阅读相关贷款电子合同,直接代其进入电子签字环节,且案涉合同中关于罚息复利的约定,均系与刘某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刘某亦提出异议,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认定罚息、复利及律师费负担的约定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导语在微信中,最常用的功能就是“扫一扫”了。扫一扫二维码,加个好友;扫一扫二维码,快捷支付;还可以扫一扫二维码,关注科普君......但除了这些,你肯定不知道!它还可以用来扫条形码;还可以扫书、CD和电影海报的封面;还可以扫出附近的街景......W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