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1日,松原市民张女士@幸运芒果4D在今日头条平台#吉林战疫帮忙求助##小里帮忙吉林##头条帮忙#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求助,5年前她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买了三份保险,当时业务员宣传的很好,但是交完钱后,她发现有些地方跟业务员说的不一样,
保险赔付时,因为免责条款的一些内容未经过有效确认和沟通,保险人与投保人常会因此引发争议。那么,保险人应如何对免责条款作出提示说明呢?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又会承担哪些后果呢?2021年,某物流公司为其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公路货物运输定额保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或者给付等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2019年9月,谢某某作为投保人为其女儿王某某在保险公司投保百万无忧医疗保险,并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官方网站理赔服务承诺第条“差一补二”载明:“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经过我公司复核确认,若明确由于公司的原因漏算保险责任范围内项目、少算保险责任范围内金额,致使客户获得的实际赔款少于其依照条款应获得的赔款时,对于少赔的金额,公司承诺双倍支付,每次双倍赔付的最高限额为20,000元,且不支付迟延双倍利息补偿”。
健康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或者医疗行为的发生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可以对高额医疗费用提供经济支持,减轻个人和家庭的经济负担。投保后能否顺利理赔,为众多保险消费者所关注。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保险公司以“体检结果未告知”拒绝向被保险人理赔。
原标题:员工自愿放弃买社保,公司能否免责?(主题)法院: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应承担补缴社保产生的滞纳金及利息(副题)南宁晚报讯(记者 郑芳 通讯员 王吉祥)用人单位想节约用人成本,员工想当月多拿一些薪金。
2006年第05期丰海公司与海南人保海运货物保险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保险单是典型的格式合同。保险人作为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否则该免责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