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广西柳州,一辆电动车驾驶员因为闯红灯被撞,自己受伤不说,还得负全责。画面显示,当天早晨,在柳州市一个交叉路口,刘某驾驶电动车闯红灯左转弯,与一辆正常通行的小轿车相撞,刘某在空中翻转一圈后重重摔在地上,电动车也滑出数米外。
央视网消息:据广西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9日16时许,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在八步区信都镇开展交通违法整治,一名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的男子逃避检查,警务人员在拦截中使用警棍造成二轮车失控,致该驾驶员倒地受伤。执勤人员立即拨打120将其送至医院检查治疗。
71岁的雷某生驾驶“绿牌”电车外出时,因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对其处以20元罚款。2020年9月4日13时许,原告雷某生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在南宁市兴宁区民权路上,被告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现场执勤交警发现后,向其告知违法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及依据、相关权利。
6月28日,据广西互联网辟谣平台消息,近日,网上出现一段“一女子骑车带仨娃”的视频,视频画面显示,一女子骑共享电动车带着三个孩子,其中一个还“挂”在车篮上,并标注发生地“广西”,引发网民对交通安全的关注和讨论。通过网上搜索发现,该视频已于今年1月份在网络上传播,并非近期发生。
男子网恋山东女网友骑电动车千里赴约5天后男子身无分文盗窃路边摩托车被桂林兴安公安行政拘留2025年1月4日晚,家住兴安县高尚镇的蒋先生在朋友家吃完晚饭后,骑摩托车回家。途中,因肚子不舒服下车去方便,过程中没有将车钥匙取下。返回时发现自己的摩托车不翼而飞,无奈之下只好步行回家。
4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至12月31日,我区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依法查处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不带头盔”等违法行为,切实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少交通事故伤亡。
在广西,电动车是街头巷尾随处可见的出行“神器”,不管是上班通勤,还是日常买菜,它都方便又灵活。不过,最近有个和电动车相关的新规,让不少广西老乡都开始关注起来,那就是从2025年2月1日起,挂“大绿牌”的电动车禁止上路了。
本文转自【南国今报】;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应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与机动车停车场的距离不应小于6米;设置充电设施时,充电车位数量不应低于停车数量的30%……近日,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消息,《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电动
太羡慕了!年轻就是好啊!广西一小伙高考结束,就骑着一辆“小电驴”,带着两块电池,和同伴一起直奔拉萨…那是自由的味道,给青春最好的礼物!人生总要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憨笑]他们做了我想做,但是不敢做的事!不过他们这电动车,太可以了!
17日8点左右,在广西钦州子材西大街与北部湾大道的海立方KTV对面路口,一女子开一辆电动车急刹车避让横穿斑马线过街男子的时候,电动车失控被一辆吊车碾压到前轮,该女子已经当场死亡,交警立即到场封锁现场。监控视频里显示避让的行人回头看了一眼之后头也不回的走掉了。